2022年5月18日下午,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“三项内容”培训班圆满召开,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贺华秘书长、大连市住建事务中心刘增光处长、我所徐长胜主任开展培训讲座,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参加培训,讲座由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贺华秘书长主持。
(贺华秘书长、刘增光处长讲话)
(会议现场)
我所徐长胜主任带领建方民法典宣讲团,为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展了《民法典》视域下的房地产经营管理培训讲座。《民法典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,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民族精神,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,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结合房地产行业的发展,《民法典》关系到每一个房地产企业的切身利益,《民法典》也是维护企业发展的法律武器。辽宁建方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专业型建筑房地产领域的律师事务所,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大连的房地产企业了解《民法典》、学习《民法典》、运用《民法典》。
徐长胜主任从《民法典》中的绿色条款、特别法人制度、居住权制度等方面展开阐述,并结合了大连市房地产企业及其相关单位的经营特点和实际需求,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来介绍《民法典》。大家认真听取讲解并做了笔记。现场氛围具有浓厚的学术气息、充满着理性的法治思想,获得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。
(徐主任为大家讲解甲骨文中的“典”字)
(大家认真听取讲解并记录)
本次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深入浅出,为参加培训的人员开阔了法律视野,提高了法律意识。建方所将遵循着《民法典》的立法精神和精髓,始终坚持专业专注、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,中庸和谐、科学发展的执业理念,为司法正义而奋斗的精神追求,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,为企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,为构建法治社会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出自己的力量。